瓯中校[2006]011号
上海商会在我校百年校庆时,特拨专款设立建瓯一中成才奖助教基金,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、资助家境贫寒特殊困难的学生、奖励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教职工,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、成才报国。现将第一期奖助教金的评选及颁发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获奖条件及评选对象
㈠、条件:
1、学年成绩列年段前十名、市(县)级以上(含市级)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;或以特优成绩录取高一级学校的高中毕业生。
2、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,受到市(县)级以上(含市级)表彰的学生。
3、家境贫寒或因突发灾难造成特殊困难的录取新生和在校学生。
4、在教科研、教学、德育、后勤保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。
㈡、参选对象:
1、满足第1、2、4条条件的上学年在校生(不包括今年新生)和优秀教师,可评奖教学金。
2、满足第3条条件的现有在校生(包括今年新生),可评助学金。
二、第一期奖学金的等级、奖金额及人数
经上海商会“成才”奖助教基金会和校务会研究决定,第一期基金发放总金额为叁万元整,拟分成奖学、助学、奖教三部分,每部分均壹万元。
奖助学部分(一等500元、二等300元、三等15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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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 学 |
助 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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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合计 |
一等 |
二等 |
三等 |
合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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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一 |
0 |
0 |
0 |
0 |
2 |
3 |
8 |
13 |
高二 |
2 |
5 |
15 |
22 |
3 |
3 |
6 |
12 |
高三 |
3 |
5 |
15 |
23 |
3 |
3 |
8 |
14 |
奖教部分(每人500元,共20人)
1、教科研先锋;
2、教育教学标兵;
3、德育模范;
4、服务育人模范。
三、评选工作程序
1、现在至
2、符合第一项第4条条件的老师,由各处室提出候选人名单,并由各处室负责人填好申报表。
3、学校召开上海商会“成才”奖助教基金会在瓯成员会议,确定本期获得上海商会“成才”奖助教基金人员名单及等第,于
四、颁奖
建 瓯 一 中
上海商会“成才”奖助教基金会
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